學生及交換訪客簽證
持有 2004 年 9 月 1 日當天或之後核發的 I-20 或 DS-2019 表的新進學生( F-1,F-3,M-1,M-3 ) 或交換訪客 (J-1),在申請簽證前必需繳交 SEVIS (學生及交換訪客登錄系統) I-901費用。該費用是用來資助 SEVP (學生及交換訪客專案) 業務及一個登錄追蹤所有學生及交換訪客資料的自動系統,以確定學生及交換訪客在美國停留期間的身份維持良好。若您需要繳交該費用,您必須將您的 SEVIS 繳費收據交給領事官員以證明您已經繳了這項費用。大部分申請人要繳的金額是美金 $100 元。該費用可以在英文網站 http://www.fmjfee.com 繳交。若您已經繳交SEVIS費用但決定就讀另一所學校,您必須先將您繳的費用由之前的SEVIS號碼轉到新的號碼才能來申請簽證。(詳細說明請按這裏。)所有眷屬簽證申請人都不必繳交 SEVIS 費用。參加聯邦政府所贊助的交換訪客計劃,且其計劃代碼是 G-1 ,G-2 ,G-3 或 G-7開頭的 J 簽證申請人則不必繳納 SEVIS 費用、簽證手續費及資料處理中心服務費。要查詢您是否需要繳 SEVIS 費用及有關該專案的詳細說明請按這裏(英文資訊)。
有關 SEVIS 費用的問題,請聯絡 SEVP 專案辦公室。請撥美國電話 (785) 330-1048 到 SEVIS I-901 費用詢問中心,或送電子郵件到 fmjfee.sevis@dhs.gov
請注意,F 或 M 簽證只能在 I-20 上所列的學校指定報到日(開學日)前 120 天內核發。
所有領取 F , M 或 J 學生或交換訪客簽證的人請注意,美國國土安全部的相關規定言明 F , M 或 J 非移民簽證持有人只能在 I-20 表格(申請 F 或 M 簽證用)或 DS-2019 表格(申請 J 簽證用)上所列的課程報到日或生效日之前 30 天(含)內才會被准許入境美國。在您安排行程前往美國時,請慎重顧慮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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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來自http://www.ait.org.tw/zh/visa/niv/Student_menu.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