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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核可信函是 CTOT 簽證移民組寄給您的一份文件,證明您申請的工作許可證或學生證已經通過審核。當您收到核可信函,意味著您收到了可以前往加拿大工作或讀書的通知,。
IEC 發出的核可信函僅供核發工作許可證之用。您必須向加拿大海關(機場、海港、陸路)人員出示這封核可信函。在您向加拿大海關人員出示核可信函和其他證明文件(如同 IEC 申請聲明書所示)之後,加拿大海關人員就會核發工作許可證給您。
Q:透過 IEC 核發的工作許可證和其他種類的工作許可證有何不同?
A:透過 IEC 核發的工作許可證只發給符合 IEC 資格與加拿大入境資格的人。其他類型的工作許可證必須在您已經受到加拿大公司僱用之後才會核發,而且通常需要加拿大人力資源發展部發出的「勞動市場意見書」(Labour Market Opinion)。
Q:我更換了核可信函所對應的那本護照(原因是那本護照受損∕遺失∕被竊∕我結了婚),而我即將前往加拿大,請問我是否還能用這封核可信函取得 IEC 工作許可證?
A:請記得告知海關官員您有一本新護照,如果可能的話,請攜帶已經過期的舊護照或是影本。
Q:什麼是「申請編號」(World Tracking Number)?
A:申請編號是用來追蹤您的 IEC 申請狀態所使用的編號,日後您和 CTOT 連絡都將使用這組編號。如果您的 IEC 申請聲明書符合所有資格,您就會收到一封 電子郵件 通知,說明您已通過第 1 階段審核,而您的工作許可證申請書(IMM1295B)已轉交 CTOT 簽證移民組進行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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