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許可證申請說明
18 到 35 歲台灣青年報名IEC 計畫
我們將以收到順序來處理 IEC 申請資料。從申請資料寄達加拿大駐台北貿易辦事處當天算起,通常需要 8 週才能將完整的申請資料審核完畢。
若您的 IEC 申請聲明書通過審核,您將會收到一封電子郵件,通知您已通過第 1 階段審核,您的申請資料已送交簽證移民組進行工作許可證的申請審核。電子郵件中將註明您的「申請編號」(World Tracking Number),這是用來追蹤申請狀態所使用的編號,日後您和加拿大駐台北貿易辦事處連絡都將使用這組編號。
簽証移民組將根據加拿大移民法規來審核您的申請。
如果您必須提供體檢報告,簽證移民組會寄發一份特別表格和說明,告訴您如何接受體檢。請在 45 天內安排並接受體檢。收到體檢表格之後,請立刻向指定檢驗機構安排體檢。若您未在指定期間內完成體檢,您的工作許可證申請將被拒絕。請注意,除非您的健康狀況符合加拿大的入境標準,否則您的工作許可證申請將無法通過審核。
簽證移民組收到所需的證明文件 (指定檢驗機構發出的健康報告書,如有需要尚必須提供台灣良民證) 之後,就會開始審核您的申請案。若您需要提供其他資料或執行其他步驟,我們會以電子郵件和您聯絡,告訴您接下來必須完成的事項。
若您的體檢報告被核可,工作許可證申請書也通過審核,您就會收到「核可信函」和「IEC 歡迎信」。若您的申請資料未通過審核,您會收到一封電子郵件,裡頭詳細註明拒絕原因,您的申請案也到此終止,您的報名費將依據「報名費退費規定」進行退費。
申請資料審核過程中,加拿大移民局可能會請您提供其他資料或證明文件以判定您是否符合資格。
請注意:大部分的台灣護照持有者前往加拿大已不再需要短期停留簽證 (TRV),因此我們不再對符合免簽證的申請人核發短期停留簽證。然而若您持有的旅行文件 (a) 並未註明身分證統一編號,而且 / 或者 (b) 並非由台灣外交部核發,其發照機關不是台灣外交部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例如「同胞證」或回程証明,便不適用於免簽證待遇,必須申請短期停留簽證才能入境加拿大。更多訊息請查看免簽證答客問。如果您不符合免簽證資格,您將會被要求以郵局國內代收貨價託運單郵寄您的護照。短期停留簽證將會被浮貼在您的護照上,並連同核可信函一起用您所提供的郵局國內代收貨價託運單寄回給您。
核可信函
我們建議您在收到核可信函 (將以電子郵件寄發) 之後,再去購買前往加拿大所需的機票和醫療保險,或是接受您未來的加拿大雇主 (如果有的話) 所提供的職位。
核可信函並非工作許可證。核可信函是在您入境加拿大時用來證明您因為參加 IEC 計畫而有資格被核發工作許可證。因此您在入境加拿大時必須向海關人員出示核可信函。核可信函的有效期限最長為 1 年,從您完成體檢當天開始算起 (通常有效期限為 10 到 11 個月)。您可以向加拿大海關出示核可信函並取得工作許可證的最後期限將註明在核可信函上。
核可信函的寄發代表您的 IEC 申請資料已完成審核。
抵達加拿大
核可信函的有效期限將清楚註明其上。核可信函必須在有效期限當日或之前出示給加拿大海關人員。無論理由為何,核可信函的有效期限皆不得竄改、延長或更動。核可信函不得轉讓給他人使用。
抵達加拿大海關時,您必須向海關人員出示核可信函和護照。
如果海關人員認為您的資格符合「移民暨難民保護法規」,便會核發工作許可證。
離開海關前請仔細檢閱您的工作許可證,確定自己明白上面的所有說明。請檢查工作許可證的有效日期,如果您發現任何錯誤,請立刻告知核發工作許可證的海關人員。拿到工作許可證之後仔細檢查一遍是您應負的責任。
提醒您:海關人員可能會請你出示醫療保險證明 (涵蓋健康醫療、住院治療、醫療運送)。保險有效期限必須涵蓋您居留加拿大的期間。建議您在收到核可信函之後,再安排交通事宜或替居留加拿大期間購買醫療保險。
如果您沒有購買醫療保險,可能會被拒絕入境。若您的醫療保險有效期限少於 12 個月,您的工作許可證有效期限會和您的醫療保險有效期限是同一天,儘管如此,日後您也無法延長工作許可證的有效期限。
海關人員會把工作許可證釘在您的護照上,上面會註明:
- 最長 12 個月的有效期限,從您入境加拿大當天算起。
- 若您參加的是「打工度假」,工作許可證上的雇主欄和受雇地點欄將會註明為「開放」(Open),這表示您可以在加拿大任何地點替任何雇主工作。工作許可證並不會規定您要替一個雇主工作多久或工時多長,只要工作許可證並未超過有效期限即可。
- 若您參加的是「專業青年」或「建教合作」,您的工作許可證將會註明雇主名稱和預定的工作、職前訓練或實習地點。這表示您只能替核可信函上註明的雇主工作。
- 「本證並不授權再度入境」(This does not authorise re-entry) 的註記表示該工作許可證僅准許您在加拿大工作,不得作為簽證或護照讓您再度入境加拿大。
在加拿大工作,您的工作必須符合加拿大聯邦政府或各省政府的登記或許可規定。無論若您找到的工作是在建築業或醫療業、是擔任技工或工程師、或是在其他專業領域,您都必須查詢自己是否符合各省政府的許可或法規規定。如需更多資訊,請參閱Working in Canada (此資訊僅提供英文和法文版本)。
透過 IEC 計畫取得的工作許可證一旦超過許可證上註明的有效期限便失去效力。
若您在工作許可證失效之後,想以觀光身分停留在加拿大,請參閱加拿大移民局 (此資訊僅提供英文和法文版本) 網站,或撥打 1-888-242-2100 (加拿大電話號碼),查詢從工作身分轉為觀光身分的資格條件。您必須在工作許可證有效期限內詢問相關事項。
詳見:http://www.canada.org.tw/taiwan/experience_canada_experience/application_status-processus_demande.aspx?lang=zho&view=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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