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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杉磯台北經文處文化組組長張水金)

 

美國SEVIS系統收費規定

 

 

  200491日起,凡初次赴美留學之學生及交換訪問學者,在辦理簽證前將須先行繳費,申請FM簽證者每人繳費100美元,申請J簽證的交換訪問人員除參加暑期遊學、服務交換留學及營隊顧問人員減為35美元外,其餘也需繳費100美元。此一費用係作為「學生及交換人員資訊系統」(SEVIS),包括行政運作及系統維護之用。

 現已在學之學生,在SEVIS系統上已有資料,只要繼續維持合法FM學生身分,就不須繳交此項費用。在200491日以前取得I-20入學許可和DS-2019交換許可的人,以及F2J2M2等學生及交換人員眷屬,也不需交費。

 依據國土安全部移民及海關執法局七月一日發佈的規定,申請學生及交換訪問簽證者,必須在面談前完成繳費手續,並在面談時出示繳費收據。即使簽證申請被拒絕,也不退費。

 繳費的方式,目前只有兩種,即以信用卡在網路上付費,或使用美國銀行開的支票以美金付費。目前國土安全部(DHS)和國務院(DOS)的電腦系統並不完全相通,而且也並非所有的美國領事館都能透過網路系統查證是否以付費,所以目前繳費證明採取雙重舉證方式。簽證申請者需出示繳費證明,而領務人員也會儘量上網查證(以避免造假)。

 透過網際網路以信用卡付款者,需在付費系統上完成I-901表,並需最遲在進行簽證面談的三個工作天前完成付費手續,以便領事人員查證。來不及如此做的人,可以在完成付款手續時,印出收據,作為付款證明。國土安全局正努力克服技術問題,以便讓國務院的所有領事人員,未來都能直接上網查證,免去出示收據的麻煩。即使如此,書面印刷收據未來仍將是學生證明已經付費的輔助方式。

至於郵寄支票付費者,也必須在面談三個工作天以前,把支票連同I-901表寄達國土安全局I-901表上所列的地址。

 在某些國家地區有許多人,以上述兩種方式繳費仍有困難,因此國土安全局特別允許在美國或國外的第三者,透過上述兩種方式(上網或郵寄)代為繳費。所謂第三者代繳,包括由學校和交換訪問計畫贊助者(如果他們願意),也包括家人、朋友,或其他願意協助的團體。此外,國土安全局也已為交換訪問贊助團體建立團體付費的機制。未來如有招收FM學生的學校有興趣集體付費,該部不排除比照辦理。

 有關付費銀行支票或匯票,美國本土以外地區的申請者,還可使用銀行國際匯票,或美國境內的金融機構所開出的外幣匯票,或外國銀行依協議以美國銀行開出的支票或匯票,只要能以美元兌現即可。國土安全部並澄清,所有的VisaMasterCardAmerican Express,不論是否在美國境內發行,都可用來透過網路付費。

 已經繳交SEVIS費用而簽證被拒絕者,其付費記錄將保存在SEVIS系統內。如於其後一年內申請同類簽證不須另行付費。此一期限也適用於在美國申請改變身分而被拒者。SEVIS費用是單一學程只需繳費一次。從取得FM身分開始到改變身分為止,只要繳費一次。F及M身分的學生如果轉學到新的學校、延長居留、就讀高一級學程、休學少於五個月、或經核准參加海外課程(作為美國教育課程之一部份),不須重新繳費。失去身分而又恢復者也不必再繳費。至於休學超過五個月的FM類學生,必須先行繳費,才能申請恢復身分。

 許多人擔心收費會影響來美外籍學生來美意願,並損及美國的國際教育市場。國土安全局承認影響在所難免,但由於國會立法規定需向「受益者」收費,以支付過去系統發展及未來開支縮需,該部只能遵行。惟該部保證專款專用,絕不挪用於其他與SEVIS不相關之開支。有關收費標準,目前每人收費100美元已是法案授權之上限,未來將至少每隔二年請公正機構評估檢討,視實際需要調整,並繼續改進付費方式,以求公平而又有效率。

 SEVIS相關資訊,可參考美國移民及海關執法局、全美外籍學生顧問協會相關網站: www.ice.gov/graphics/enforce/imm/sevis/index.htm

             www.nafsa.org/sevp 

駐洛杉磯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文化組
Cultural Division
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Office in Los Angeles
3731 Wilshire Blvd., Suite 770
Los Angeles, CA 9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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