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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利時打工度假計劃於本年3月29日生效。
這計劃提供台灣的年青人於比利時有長達1年的假期並且提供他們短期就業機會以貼補赴比所需資金。
此計劃的重點在於擴展假期,每年申請人數上限為200名。

計劃介紹

打工度假簽證之目的

此打工度假簽証主要目的為「度假」
它可以同時工作就業或留學但期限最多6個月
停留期間不可更改其他停留目的 

打工度假申請者資格為何?

年齡介於18歲至30歲(含)
之前未曾至比利時參加過此計畫
具備比利時國家語言其中一種(法語,荷蘭語,德語)或英語的能力
居住台灣
若有被擔保人不得同行
出發前有足夠的財力證明,最少2.500歐元
打工度假簽證效期
12個月有效期

抵達比利時後需 於8天內需至區公所/市政廳辦理報到登記。
完成登記後,比利時核發的居留許可將有12個月的居留期,若期間居所有遷移必須到新和舊的區公所/市政廳辦理遷出入登記。
此居留許可於效期內可多次進出比利時和其他申根會員國。

當地就業的法律與規定
申請者就業時無需持有工作許可證。
總工作期間不得超過6個月。
它們將須遵守比利時法律有關工作期限和條件,薪資報酬,安全和衛生各項規定。參加者和雇主都必須遵守有關社會安全的規定。

所需文件與費用
a)一式三份簽證申請表(荷語)(法語) (ENG範本)
b)“行政程序使用語言”表格一份(荷語)(法語) (德語)
c)3張近期2吋照片(彩色)
d)護照,具有身份證號碼暨簽證核發日起至少15個月有效期
e)簽證費(見下載檔案
f)申請人擁有相當於2.500歐元之財力證明。可提交申請人銀行目前餘額証明或附上最後一期信用卡帳單之信用卡證明(卡片效期間至少相當於停留期間)
g)一張有效的機票(訂位記錄)或證明你有足夠的購票資金來源
h)一份“全險”以保障停留比國期間所有意外事故,健康照護,包括醫療,住院和返台費用. 核發簽證後再買此保險.
i)由比利時台北辦室處指定的醫院的體檢表(體檢表與醫院清單見下載)或其他醫院出具的體檢表但需經過認證手續(認證手續見下載
j)公證過的良民證(公證程序見下載
 
 
 資料來源:
http://www.beltrade.org.tw/chinese/workingholiday.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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