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ay 28 Wed 2008 02:19
『OPEN MY HEART‧我的愛地球IDEA』
- May 28 Wed 2008 00:33
抵達美國篇--網路找來的SEVIS 補充說明篇
未免該網頁在某一天遭到移除
所以我在這裡複製該網頁的內容 跟大家分享唷
SEVIS
- May 27 Tue 2008 00:52
和NINASUE的直接對談--有關OC的問題
- May 25 Sun 2008 23:51
甘迺迪機場(JFK),紐華克機場(EWR) 週邊交通
1. SuperShuttle
網址 http://supershuttle.com/
- May 24 Sat 2008 11:25
免簽證玩夏威夷?最快1年至18個月內實施
免簽證玩夏威夷?最快1年至18個月內實施
- May 24 Sat 2008 11:23
美航首件行李 加收15美元托運費
- May 24 Sat 2008 00:40
跟IEE接觸的心得PART3
從參加到現在跟IEE接觸的心得是...寫信問到有關錢的事...
她一定會回很慢...
同一天我朋友寄去跟她說"她已經繳錢去了"
請問她們收到了沒
- May 20 Tue 2008 00:46
5/16日 有驚無險第三次辦美簽經驗談
- May 19 Mon 2008 11:22
台灣人赴美免簽?! 最快明年上路?
- May 18 Sun 2008 21:58
Skype大三通:以月計費
Skype大三通:以月計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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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y 13 Tue 2008 16:00
國外打工度假掀風潮
- May 12 Mon 2008 02:23
給我老媽的公開信---【我的麻吉媽咪】
- May 09 Fri 2008 19:42
過境轉機 酒、水、化妝品超過100cc通通得丟掉!
民航局今天宣布:五月十六號起,在國際間的要求下,台灣將針對過境轉機旅客,實施旅客隨身攜帶「液態、膠狀及噴霧類」商品進行管制,管制方式參照目前旅客出境時的規定,隨身攜帶的容量不得超過100cc,否則將被丟棄!民航局指出,如果利用其他國家轉機或過境,也有類似的規定或要求,提醒民眾儘量不要在機上或過境機場的免稅店,購買超過容量上限的商品。(彭群弼報導)
因應奧運期間,國際恐怖攻擊的情勢可能升高,民航局依照國際間的要求,將參照美國加拿大,日本,澳洲及紐西蘭等國的做法,將原本僅適用於出境登機前,隨身行李中,液態,膠狀,或噴霧類商品,嚴格管制容量不得超過100cc的要求,擴大為「過境及轉機」旅客,換言之,過境或轉機旅客,從台灣再次出發登機前檢查,對於液體類的物品清查,比照相同的要求。根據這項規定的要求,除了容量有限制之外,也都必須放置在一公升以內可封口的透明塑膠袋內,每名旅客僅能攜帶一個塑膠袋登機,並且必須通過X光檢查。但不包括嬰兒所需的食品,牛奶,藥品等等,但必須主動申報。
- May 03 Sat 2008 00:30
前往美國--申請美簽(繳交費用和預約面談,需填的文件)
最近簽證資料較多人詢問因此將他更改日期 供大家方便點閱 首先先至郵局劃撥繳納下列兩種費用:
1.美國簽證申請費新台幣4,323元(請見補充說明,很重要必看) (4,323元自99年3月15日起有效)
劃撥帳號:19189005
戶名:美國銀行代收美國在台協會簽證手續費專戶
- May 02 Fri 2008 21:12
學生及交換訪客簽證
學生及交換訪客簽證
持有 2004 年 9 月 1 日當天或之後核發的 I-20 或 DS-2019 表的新進學生( F-1,F-3,M-1,M-3 ) 或交換訪客 (J-1),在申請簽證前必需繳交 SEVIS (學生及交換訪客登錄系統) I-901費用。該費用是用來資助 SEVP (學生及交換訪客專案) 業務及一個登錄追蹤所有學生及交換訪客資料的自動系統,以確定學生及交換訪客在美國停留期間的身份維持良好。若您需要繳交該費用,您必須將您的 SEVIS 繳費收據交給領事官員以證明您已經繳了這項費用。大部分申請人要繳的金額是美金 $100 元。該費用可以在英文網站 http://www.fmjfee.com 繳交。若您已經繳交SEVIS費用但決定就讀另一所學校,您必須先將您繳的費用由之前的SEVIS號碼轉到新的號碼才能來申請簽證。(詳細說明請按這裏。)所有眷屬簽證申請人都不必繳交 SEVIS 費用。參加聯邦政府所贊助的交換訪客計劃,且其計劃代碼是 G-1 ,G-2 ,G-3 或 G-7開頭的 J 簽證申請人則不必繳納 SEVIS 費用、簽證手續費及資料處理中心服務費。要查詢您是否需要繳 SEVIS 費用及有關該專案的詳細說明請按這裏(英文資訊)。
有關 SEVIS 費用的問題,請聯絡 SEVP 專案辦公室。請撥美國電話 (785) 330-1048 到 SEVIS I-901 費用詢問中心,或送電子郵件到 fmjfee.sevis@dhs.gov
請注意,F 或 M 簽證只能在 I-20 上所列的學校指定報到日(開學日)前 120 天內核發。
所有領取 F , M 或 J 學生或交換訪客簽證的人請注意,美國國土安全部的相關規定言明 F , M 或 J 非移民簽證持有人只能在 I-20 表格(申請 F 或 M 簽證用)或 DS-2019 表格(申請 J 簽證用)上所列的課程報到日或生效日之前 30 天(含)內才會被准許入境美國。在您安排行程前往美國時,請慎重顧慮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