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貴退差價??不滿意還能退貨?

這這這……是啥咪呀?

好像還比我們台灣那些打廣告的還誇張

不要懷疑!!在美國買了東西

你不滿意是可以全額退費的!!

不過要享有這樣的優等待遇還是有一些條件喔

1.要持有當初購物的收據

2.物品要保持完整(吊牌尚未剪),未使用的狀態

3.在七天之內的期限



因此你要養成一個好習慣

在美國買東西雖然不像台灣一樣

敗家完有發票還行對獎

在美國是以”收據”當作交易的証明

這種收據有些還會時日子久了發黃糊掉呢

不過這收據可是你到時想退貨的重要依據呢!!

萬一你今天買了一個東西,只要你在”7天內”

後悔了,不想要了,或是你覺得你買貴了

你可以帶著發票到原店去退回現金

不過她們是以你當初交易的方式退錢回去給你

萬一你當初是現金交易就是直接環你現金

信用卡就是以退刷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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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inasu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 人氣()